法律问答

我在工地工头在工地工作,说10号工资结束了,说20号结束了,我们停止工作,最后工头有钱,不给工资,不接电话,通过了就拖延。我该怎么办?

2021-08-20 19:45: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劳动者被拖欠、克扣工资的,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劳动争议诉讼的前提是先申请劳动仲裁,但是不能提起诉讼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另外,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也可以持着调解协议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这时候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向用人单位发出支付令。
  • 工地小包工头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
    2.向劳动保障部投诉、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
    3.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 如果用人单位有正当理由拖欠工资的,在一定时间内可以适当给予延长时间,一旦超过一定时间可以几时采取措施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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