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实习的工资是每月2500元,每天补充15元的饮食。不休息的话,一个月应该是2800元。但是我只收了2400元。公司说800以上的扣除税是20%,这样合理吗

2021-08-20 21:39: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关于工资薪金个税规定:
    1、起征点是3500元
    2、就超过3500元部分征收(3500元超过3500元零元,即3500元不需要征税)
    3、超过3500元部分,根据超过额度有不同的税率,
    A:低于1500元部分,也就是说,比3500元多的金额在1500元以内,按3%计算。例如:4000元,超过3500元500元,这500元低于1500元,所以确认为3%税率,个税=500*3%=15元
    B:高于1500低于4500部分,为10%。
    例如:工资7000元,超过3500元部分为3500元
    这个3500元其中1500元属于不超过1500的,用3%,另外2000元属于超过1500元不超过4500元的,按10%,故计算为1500*3%+2000*10%=45+200=245元
  • 你好,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按照合同约定处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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