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缓刑由什么单位负责考察

刑事辩护
2021-08-21 03:01: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来判决的刑罚。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适用缓刑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第一是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类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都比较轻,如果罪行较重,判处的刑罚在3年以上的,或者是累犯的,都不能适用缓刑。
    第二是该犯罪分子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 在我国,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法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在考验期内,如果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值得注意的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
  • 对被告人宣告有罪,但不执行处罚,由相关机关对其进行考察。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缓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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