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交过社会保险,18年3月停止,12月又交了,19年1月生了孩子,公司说可以休产假,产假结束后上班,公司说要把现金还给产假期间的钱是合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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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如果劳动
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得擅自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擅自决定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
劳动仲裁,撤销用人单位的错误决定。
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继续与用人单位保持
劳动关系。
可以通过向当地的劳动
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让用人单位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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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协商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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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与单位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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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