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上了16天,发现这家公司是坑人的,要把我调去其他岗位,做打杂,我不肯,然后想要辞职,公司说没有工资结给我,说什么公司有公司的规章制度,,过几天会拿给我看,其实从我上班到现在,公司根本就没有,肯定会去拿些假的,我想知道这种情况要怎么办呢?怎么讨回我的工资?我想知道国家的最新劳动法是不是试用期过了十五天就可以提前三天结工资走人啊?

2019-02-08 04:11: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纠纷时赔偿的试用期工资标准包括绩效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提成、单位代扣代缴的社保个人缴费部分、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 一般来说,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解决的。

    1、和单位协商,要求单位支付。

    2、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进行调解支付。

    3、调解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仲裁索取工资。

    4、仲裁之后任然不支付的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若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薪: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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