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同居同居20年了。现在我丈夫想和我分手,不想让我这么说。我没有两个孩子给我。财产也是我们共同做的,但是财产没有分配给我。我该怎么办?

2021-08-21 10:27: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债务人不愿还债,那么申请财产保全,诉讼后可以根据判决书直接申请执行;不存在受偿顺序问题;
    如果债务人没有偿债能力,你申请财产保全后如果别的债权人也就债权起诉,这是两个债权债务关系,也不涉及清偿顺序问题;
    如果债务人没有偿债能力,你申请财产保全而另外的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则涉及清偿顺序问题。
  • 没结婚在一起生活的情况下,财产分配应当由双方协商解决,因为双方不构成夫妻关系,没有法定的权利与义务。《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五条规定,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
  •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在同居关系终止时,对同居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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