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签了合同,在一家工厂工作了一个月三天,突然说这家工厂的合同到期了,又安排我进别的工厂以前那家工厂的工资先付给我再去别的工厂工作吗?

2021-08-21 12:11:4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即告终止,原有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即对双方当事人不发生效力,用人单位应重新与劳动者订立新的劳动合同,否则双方的权利义务即处于不确定状态,劳动合同终止后继续用工的,第一次的劳动合同关系已经完全终止,继续用工的属于新的劳动合同关系确定,应当支付二倍工资。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应当在合理期限内续签书面劳动合同,同时应适用二倍工资的规定,并给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一个月宽限期。
    也即: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原因超过一个月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
    这样,既符合劳动合同的立法本意,也未影响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续签劳动合同的权利。
  • 劳动者签了合同的可以先和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了拿合同等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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