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母离婚了,母亲不需要我和弟弟,现在我在高中出生,离婚九年了,我父亲一直养育着我们,母亲从来没有给过我生活费,离婚的她说不做,我父亲说随便,现在我想起诉她

离婚
2021-08-21 14:26:3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可以明确的是,同居属于不受婚姻法律保
    护、不适用与夫妻权利义务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对此,司法解释一第六规定:“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本解释第五条的原则处理。
  • 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小孩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
    二、子女的抚养监护问题,主要是根据有利于女儿的成长为原则判断双方的条件优劣,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判给母亲的机会较大。同时,一方 有法定过错的,法院应当优先考虑判给对方抚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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