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朋友带我去吃饭,喝酒,我提醒他不要骑摩托车。中途被三轮车撞了,撞到我们的车逃走了,我的脚骨折在家休息了两个月,他有责任赔偿吗?

2021-08-21 14:59:2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身体伤害获得的赔偿款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在分割范围之内。
    一、因为车祸而获得的赔偿金等费用属于个人财产;
      
    二、法律依据:《婚姻法》(2001修正)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车被撞,对方全责但是不肯赔钱一直拖,又不想打官司的解决办法:但如果无责一方有三者险和车损险话,可以先向保险公司申请进行代位追偿。与对方车辆相撞,交警判对方全责。但是因为对方只买了交强险,条件也不好,没钱赔你。
    这时你可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先把修车的钱赔给你,然后由保险公司去向对方追讨赔偿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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