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被公司解约的合同,公司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只写了一张情况说明书,没有盖公司的印章。但是,我已经仲裁了。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需要继续工作,公司是否说缺勤。

仲裁
2021-08-21 16:19: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仲裁管辖,是指各个仲裁机关在受理经济合同争议案件方面的权限划分问题。一般来说,划分仲裁管辖权限,是从方便当事人、方便仲裁机关审理和裁决的执行等因素来考虑确定的。  
    1、地域管辖,是指仲裁机关按照行政辖区来确定受理案件的权限。按照法律规定,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或者合同签订地的仲裁机关管辖,执行中有困难的也可以由被诉方所在地的仲裁机关管糖。  
    2、级别管辖,是根据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对社会的影响和争议标的大小、多少来划分和确定由哪一级仲裁机关管辖。  
    3、指定管辖,是指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报共同上级仲裁机关指定管辖。  
    4、移送管辖,是指仲裁机关对自己已经受理的仲裁案件,移送给便于审理的仲裁机关审理。
  • 你好,可以去劳动监察进行投诉的
  • 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者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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