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绣花工。进厂时,上司说工资是二分之五,是计价器,发工资时,说工资高,把工资降到二分之一。现在他不承认。我该怎么办?

2021-08-21 18:49: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2、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支付到最低工资。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你好,如果协商不成,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找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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