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已经租了一栋房子两年半了。现在我买了一栋房子,不租了。房东不退还押金和两个月的取暖费。当我最后一次付房租时,我没有找到50元。我说我会在退房时一起给它。现在我不承认了。我该怎么办?

2021-08-21 19:34: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你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你们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应当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2、你们都应当按照《合同法》第60条规定诚实信用的履行相应义务;
    3、租房合同期满后,房东迟迟不退押金,显然属于违约行为;
    4、依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5、所以,你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要求他退还押金。
    6、你租期到了租赁合同就终止了,你应该搬离房屋,房东应该退还押金。双方的权利义务就终止。
  • 租房押金不退违法。如果承租人未依约合同履行的期限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退租的情况下,属于违约。押金是否可以退还以及应该怎么退则要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是怎么约定的,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如果约定了违约不退押金的情况下,房东有权不退回押金
  • 首先,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可以采取的方式首先是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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