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经过公安侦查、检察公诉、法院审理,时间一般在6个月左右。各环节的具体办案时限如下:
1、刑事拘留30天左右;
2、审查逮捕7天;
3、侦查期限60天;
4、审查起诉45天;
5、法院审理45天;以上合计197天,不包括可能发生的延长等情形;
6、对于团伙犯罪、重大复杂案件等特殊情形,可以分别报地市级和省级检察院延长侦查期限1到5月;
7、审查起诉阶段,因
证据不足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最多2次、每次30天;每次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时限;
8、法院审理阶段,检察机关认为需要延期审理的期限、最多2次,每次30天;每次重新计算审理阶段的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