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的劳动合同法人代表没签字,没公司公章,请问对我们有帮助没?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2-08 09:22: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八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行使职权,以法人名义对外作出的行为应由法人承担,盖具公章并非合同有效的必备条件。
      另《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五种,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上签字而没有加盖公司公章不是其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况。故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上签字而没有加盖公司公章,合同有效。
      虽然只有法人签名而没盖公章的合同是有效,但在日常经济交往中,建议最好能加盖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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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互联网金融证券合同要注意的问题:
    1、合同标号 借贷合同在平台的唯一编号、合同编号应对具体合同及其所约定项目。目的是为了保证线上线上电子合同与所签署借款项目具体合同编号的一致性。
    2、合同签署日 借贷合同签署日期应与实际签署日期保持一致,格式为“合同签署日:xxxx年xx月xx日”
    3、借款人信息 借款人为自然人的,描述借款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 借款人为机构的,描述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或授权办理人员姓名等。
    4、借款本金 借款币种为人民币,单位为元、角、分,且要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格式为“借款金额为人民币xxxxx.xx元整(大写:xxxx元整)”
    5、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为经营、消费、生产等,不得用于个人购买住房,不得进行证券投资或权益投资,不得用于期货合约、结构化产品及其他衍生品等高风险的投资或从事其他违法、违规交易。
  •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在劳动合同上签章,即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本案中的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是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但毕竟有法人代表(总经理)的签名,法人代表有权代表公司订立合同。
    不能因为没有盖公章就认定是无效合同。  其次,关于劳动合同的鉴证,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的鉴证是“鼓励鉴证”,而不是“强制性鉴证”。也就是说,鉴证只是劳动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进行审查认定的一种形式,不能作为衡量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标志。
    因此,称劳动合同未经鉴证机关审核盖章,就是无效合同的说法,是没有法律根据的。  综上所述,尽管该合同在形式上有一定缺陷,但还不能因此认定该合同无效。只要该合同内容是合法的,且双方在签订时没有任何一方存在欺诈或胁迫行为,仲裁机构可以将它看做一份有效的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依照第三十八条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没有与你签订合同为由要求解除合同,依照第四十六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四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依照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要求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即在要求四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的同时要求补足用工第一年第二个月到第十二个月期间11个月的工资。此外还可以要求补足四年期间的社保费。 综上: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用工第一年的第二个月到第十二个月的工资补偿,四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交足四年的社会保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