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和丈夫的感情破裂了,所以不想继续结婚生活。

2021-08-22 05:20:1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时弄虚作假,骗取《》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此条与新婚姻法第32条二款四项规定不同,已不再适用--编者说明)。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 离婚了,如何避免财产纠纷?
    1.婚前财产公证
    这是现在许多人都开始接受的一种做法,可以提前界定一些财产纠葛。一般夫妻结婚前若没有进行公证,婚前个人财产依然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会把婚前与婚后明确分割。而如果夫妻一方非常富有、两人感情非常好,他们公证这一部分财产为双方共有,则个人财产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有一些处于法律中间状态需要界定的财产,也要进行公证。
    2.搜集和保存夫妻共同财产凭证
    保存家中存折卡号、工资卡号、股票和基金账号,并将这些单据复印留底。对房产证、购车协议这种大额不动产,则要尽量保存原件。

    3.请一个婚姻方面的专业律师

    4.防止对方隐匿共同财产

    5.必要时冻结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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