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已经以总公司的名义投标了。中标后,可以和全资分公司签约吗(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如果可以的话,那个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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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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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只要有营业执照,就有资格签订合同。但是参加投标,要看招标单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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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总公司的授权,明确签订合同权利范围的,在授权内签订的合同是有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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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