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十几天前我骑着小架电瓶车再去县里的道上被一个小汽车蹭倒,那时候我带上小孩子跌倒在地,脚部负伤,胳膊骨折,小孩子的手也受伤了,造事者下车时看了看沒有带我一起去治疗,就离开了,那时候就警报了,因为他开的车是小汽车款式的电机车,沒有车牌,警员说无法找,殊不知今日被我找到了,我觉得我想问一下他应当付法律依据吗?应当遭受哪些的惩罚

2021-08-22 12:3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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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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