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要约承诺方式成立时间

2021-08-22 14:43: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1、要约是当事人自己发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则是当事人希望对方当事人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的一种意思表示。
      
    2、要约一经发出,邀请方可以不受自己的要约邀请的约束,即受要约邀请而发出要约一方当事人,不能要求邀请方必须接受要约
  • 请问1:在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情况下,受要约人向要约人提出了与原要约具有实质性变更的合同条件,希望与要约人签订合同,但要约人不同意,要约人的原要约是否失效?——在原邀约期内不失效!
    请问2:如失效,那么受要约人在要约有效期内,假如对原要约进行承诺,该承诺是否有效?可否约束要约人和受要约人?——有效。
  • 看行为人是以和对方订立合同为目的还是以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为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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