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 ,我和朋友横穿马路,未走人行横道, 行人横穿马路被撞了,车辆是三无电动三轮车,行车在迅速道上,把大家两个人都撞了,我觉得请问一下他是谁的义务,我们可以理赔吗?

2021-08-22 18:42:1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您好!根据双方的过错严重程度和对事故起作用力的大小确定事故责任。机动车有避让行为的义务,本案中机动车方存在重大过错,应负主要责任以上;10小孩属于未成年人,依法不能独自过马路,另外,横穿马路存在交通违法行为,也有一定的过错,但在本事故中责任较小,承担次要责任以下。
    如果事故无法查清,机动车方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 1、保险公司赔偿之后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2、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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