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住宅小区住户条例时确立小区域内违停,业主委员会要开展处罚,而且制订了有关的车辆安全管理实施方案,并且在业主委员会上投票表决根据。业主委员会处罚合理合法吗?业主委员会有权利处罚吗?
-
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通过业主大会制定业主公约的机制尚未建立,建设单位在此阶段属于“初始业主”(往往也是最大业主),为了让这一阶段的业主活动也有章可循,《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确认这时的公约由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先行制定。虽然制定主体不同,但在形式及效力上,业主临时公约和业主公约并无不同,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业主临时公约是业主公约的一种特别形式。
-
行政处罚是有相关权力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认定会根据具体违法行为作出。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