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5年。10月在重庆工地工作,右手食指折断字节,被认定为9级,我在工地每月的楷书工资在10000左右。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能赔偿多少,谢谢

2021-08-23 12:48: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工地工伤伤残鉴定10级的赔偿标准是: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即七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对于这个问题,首先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确定工伤等级,用人单位再根据劳动者的情况进行赔偿,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手指断了,如果是骨折的情况,没有留下后遗症的,一般会被认定为十级伤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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