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孩子出生以来一直由我(阿姨)支付抚养费,两年前姐姐去世了,孩子的父亲有养育孩子的能力,孩子这两年还是我的抚养费,我想给孩子的父亲支付抚养费,可以去吗

2021-08-23 13:34: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你好,可以要求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对方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你可以积极应诉,证明你抚养孩子比他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和教育
  • 协商或是诉讼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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