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三轮电动汽车,乘客在停车过程中,挖出手机,没有向驾驶员打招呼,驾驶员认为已经准备好了,所以发动汽车,乘客向后倾斜摔倒,驾驶员是否有责任。

2021-08-23 14:28: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公安交警部门一般情况下在交通事故中扣留车辆的期限为三十日,如果没有法定原因三十日满后必须放车。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第二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   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承运人不能举证证明是乘客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乘客为排除车辆失控的险境而跳车属于必要的避险行为,承运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具体承担责任要根据事态情况确定,乘客从摩托车上摔下来,如果车主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摩托车车主也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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