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江苏省邳州市XX,我结婚多年了,没有孩子,妻子38岁了,我36岁了,我们这个年龄,可以收养孩子吗?

收养
2021-08-23 14:32: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到结婚年龄就结婚的属于无效婚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
  • 你好,具备领养条件的,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领养手续
  • 你好,这个要根据具体情况才能做判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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