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爸爸10月12到的施工工地,11月2在施工工地干活儿倆胯骨骨折了,并且或是给我老公的老总干活儿受得伤。老总还不知道是顾得自身的父亲。事儿出了,我老公是否也是有义务。

2021-08-23 16:24:3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如果工人在工地干活过程中,非故意行为造成的意外伤害,理应由工作单位负责赔偿;如果工人属于故意而为,那么必须要提供证据证明工人因个人原因导致操作失败,但公司方监督人员已经告知其操作有误,工人拒绝接受意见造成意外伤害的,则工人个人负担全部赔偿的50%以上,公司负担50%以下;如果工人故意而为而公司方监督不力的,或没有告知其存在风险必须停止的,公司方需要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
  •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有帮员工购买参加工伤保险,那么赔付就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保的话,就要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全部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与用人单位是否有过错无关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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