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原来喜欢的二手房,后来去看房间的时候,发现没有停车场,不要了。以前交了诚意金,只交了收据,没有签合同,中介不退,说是口头合同,现在只退了五千元,不服气。

2021-08-23 18:26:3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不定期的租赁关系中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4、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租期不明的处理】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 跟中介签的合同就找中介要,有合同才好处理相关的纠纷,中介任何理由都是借口,协商解决不了,可以向房管局投诉或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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