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前两天去我老婆家准备接小孩,(我和我老婆是2011.5月分开的,2011.7.28法院判决不能离婚)因他们不同意接冲突被他们打伤,我老婆抱住我,老丈人用小板凳打,丈母娘用竹竿打我头部,下肢等,全身外伤:眼角、头上两包,颈部抓伤、下肢被竹竿打、扎伤,最可恶的是他父亲纠、扯我的下身,扭、扯睾丸,如何申请法医鉴定,可能是轻伤,可否以此民事起诉她和她父母,并要求离婚? 如鉴定结果是轻微伤,将来是否可以作为起诉离婚的证据? 做轻伤法医鉴定是否必要?需要一些什么手续(我是四川自贡的)。 真诚感谢各位解答。

离婚
2019-02-08 17:59: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应当进行法医鉴定,部位不同,要求的伤害面积、长度、程度也不同,应当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鉴定。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3.1 重伤  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3.2 轻伤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3.3 轻微伤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 轻微伤无法立案,但可以报警,对方会被治安处罚,同时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
  • 如是轻微伤,可能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是轻伤以上,可能是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只要不是累犯、团伙中主犯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从司法实践来看,犯罪嫌疑人给被害人赔偿取得谅解后,更好办理。因此在致人轻伤后被依法采取措施后,如果认为符合法律规定来进行取保候审后,如果获得被害人的谅解,且法院认为不需要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的,就可以不再进行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