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以他的名义给别人贷款,用那个人的房子抵押,现在那个人还不出钱来,银行把我们3个告上了法院,就封了我所有的银行卡,因为整个事件我都不知道,银行也没有我的亲笔签名就把款贷了,在整个审判期间我没有收到任何书面和口头通知,请问应不应该

2019-02-08 18:23: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于房子个人抵押这一问题,例如:
    1、办理抵押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个人证件,抵押物权属证明、抵押物价值评估报告等,具体细节因地而异。
    2、以房产抵押的,抵押率最高不得超过70%;以车辆抵押的,最高不得超过60%;无形资产(含土地使用权)和其他财产抵押的,最高不得超过50%。
    3、办理抵押需要到相关部门(房管所、车管所、土管所)办理抵押登记才能生效。抵押并不转移财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但是抵押人要对抵押物进行处置,则须事先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
    4、债务人不能如期偿还贷款,银行有权优先处理抵押品作为补偿。关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怎么办理,请参考以上几条。
  • 办理抵押后是不需要把房产证留在银行的,因为依据《物权法》抵押产生效力主要在于登记,而不是房产证的实际占有。而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房地部门会在购房人的房产证附注上注明:已与某年某月某日抵押给某银行,贷款金额多少。
    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房地部门会出一个他项权证,这个是证明银行抵押权的,会留给银行,而房产证原件会交还购房者自己保管。在银行实务中,有些银行出于谨慎性原则,最终是否扣留房产证要视客户的信用情况和风险度而定,特别针对“二套房“,某些银行因考虑到银行风险,大多需要扣留房产证,抵押房产证的原因是担心把房产证留在贷款人手中时,贷款人可能拿着该房产证去做“二次抵押”,这样会给原贷款银行的抵押资产带来一定风险。
  •   拆迁有抵押权的房屋如何补偿  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按《上海市房地产抵押办法》的规定,就抵押权及其所担保债权的处理问题进行协商,并向拆迁人提交有关书面协议后,被拆迁人方可取得补偿款或者安置房屋。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并将补偿款向公证机关办理提存。
  • 怎么办理银行贷款:  
    (一)申请贷款需要的资料主要由以下几项:  
    1、借款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签订银行借贷合同后要注意什么,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  
    3、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4、如果需要抵押才能办理贷款的,还要提供抵押物的权利证明,例如房产的产权证。  
    (二)办理银行贷款的程序:  
    1、申请人需要准备上面介绍的相关资料;  
    2、去银行面签,根据需要填写贷款申请表;  
    3、银行审核通过后签订借贷合同,如有抵押的办理抵押登记;  
    4、银行按照合同约定放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