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16年11月提交的员工医疗保险,2017年8月中旬出生的孩子,2018年2月申报生育补贴,员工说我不到12个月就不能领津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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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是指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以确保劳动者基本生活及孕产期的医疗保健需要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也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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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增加15~30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4、一次性补贴(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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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