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转到美容店,这位美容师以前在这里给妹妹做过卡。她自己是美容店老板,重要的是她偷拍我们顾客的文件,打电话,以后我们没有约定时间,她故意在我们店门口工作,我们不给她做,损害店铺名誉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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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损害,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属于民事侵权行为:
按照《民法总则》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既然依法享有名誉权,该权利就受法律保护,不容任何人肆意侵犯。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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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侮辱、诽谤情节较轻,被害人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恢复名誉,并赔偿损失。如果侮辱、诽谤情节严重,涉嫌构成侮辱罪、诽谤罪的,可申请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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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