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金融公司上班,签合同时,合同上写着要做满一个月才有工资,然后我做了半个多月,业绩不行,公司开除我了,请问我能拿到工资嘛?

2019-02-08 22:19: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1、公司辞退你的原因是什么,原因不同,补偿或者赔偿是不一样的。

    2、如果是你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是不需要对你补偿或者赔偿的:

    3、如果是以下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n+1个月工资的补偿):

    4、如果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你也同意的,按照一年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补偿。

    5、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劳动合同的,按照一年两个月的工资的标准进行赔偿。

    6、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若合同期未满,公司强行辞退你的,则应当按照你的工作年限,每年赔偿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你的工作年限为两年半以上不满三年,按照三个月计算,则公司应当赔偿你六个月的工资,工资基数按照你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计算。因此公司开出应当符合我国劳动法的条件,否则就应当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
  • 与劳动这结束劳动关系就应该把薪酬结算好,用人单位开除员工不给工资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全部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者还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 《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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