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手房东第一次签合同不收其他费用,两年签一次,每年增加10%,合同期限到了,更新,更新费用是10万,这是合理的吗?应该怎么处理,不签字的话,装修就会变白。

2021-08-24 16:37: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租人要求按原租约条件继续出租时的处理

    1、租约期满后不同意按原租赁合同续租

    承租人要求降低租金,或要求出租人对房屋维修改建、要求准予变动房屋用途才续租,即作原租约终止或按新租约不成立处理。承租人应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找房搬迁,出租人也有道义帮助找房。
    承租人搬迁前占用原房的,应照前租约交房租。

    2、出租人以原租约期满为由随意抬高房租

    一般不允许此类情况的发生,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承租人不积极找房或找到了房逾期不迁时,出租人可以抬高租金标准。
    例如这时双方争执不下,应按照可加租的精神,由房管机关作出仲裁,或由法院作出裁决。
  • 最好与对方协商解决
  • 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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