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所得个税归属到房屋所在地交,房屋在浙江那么就应在浙江申报缴纳。
个人出租住房,应到房屋所在地的主管税务局办税大厅到办理相关的税收,有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房产税、人个所得税等等。
个人出租住房,属于有优惠政策的,增值税按照5%的
征收率减按
1.5%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款=含税租金收入÷(1+5%)×
1.5%
同时,个人无论出租住房,还是其他不动产,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对于一年一收或者合法的任何一段时间一次性收取的,均可以折算成每个月的租金收入,然后看是否超过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