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先生。姐姐以前买了社会保险,在公司单位受伤,报了社会保险,赔偿了,公司确实没有付钱,而且找了很多借口,其实3月到了,他违反了哪个法律?我该怎么办?

2021-08-24 19:17: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辞退员工,没有签合同,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可以主张未书面签合同的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补缴社会保险。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
  • 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权
  • 你好,具体向社保部门投诉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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