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我村新任村官来说,在村民了解到信息不全面的情况下,就让村民签了出售土地使用权的合同,得到了较低的价格。给出的解释是国家要征收回地的行为。是耕地。

2021-08-24 22:41:3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 分情况判断是否合法。如果土地征收要履行报批手续,获得省政府批复,与征收户签订补偿协议,补偿标准符合标准。土地出让通过招拍挂等公开出让程序,符合国家供地政策。符合以上两点,就属于合法,如果不符合,就是违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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