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了拆迁安置房因为是才下来不久还没有房照,当时房主说不是扶贫安置房,是回迁楼,房照下来就可以过户,买时私下里只签了合同,过户费用由我承担。房款分三次付完以如到时不能及时付房款房主将房屋收回不退款,还让我们写了欠条,由于是通过我弟弟认识的所以担保人是我弟弟,现付了两次房款,回迁户开始分批办房照了,我打电话问他,他又说不是回迁房,是棚户区改造动迁房,他这种行为是不是诈骗?合同还应该继续吗?我该怎么办?

2019-02-09 07:04: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拆迁安置房怎么过户:  因土地是划拨性质,则在上市交易时应缴纳土地出让金,具体手续请向当地房管部门咨询。  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
    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房产证是对房屋占有使用处置的唯一合法凭证,取得房产证拥有百分之百全产权的房屋可以过户,如果你要购买拆迁安置房,建议查看房屋房产证情况。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 对于危改回迁房屋,按照原住房面积标准进行安置。如果回迁房的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同的,按照当年房改成本价,扣除工龄、调节因素、教师优惠等因素计算。回迁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但未超过人均15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照房改成本价计算,不再扣除工龄等因素。
    回迁房的建筑面积超出人均15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照当地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购买。对于人均面积不足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按照人均建筑面积5平方米标准进行安置。
  • 你好!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的规定,各地要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调控和指导作用,严格依据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审批建设工程项目。
    对涉及拆迁的,在规划审批前应以适当形式予以公示,充分听取被拆迁人等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建设工程规划方案一经批准,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经过规划部门审批;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在批准其变更前, 应重新进行公示。
    本案中既然由于规划的原因造成拆迁范围的变更,你的房屋不在拆迁范围内了,拆迁所应当对你的损失进行补偿,拆迁所一刀切的补偿办法是不妥的。你可尽力与对方进行协商,实在不行,只能起诉至法院要求拆迁所赔偿你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