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注册公司的酒店做厨师,酒店没有给我2万日元以上的工资,前几天酒店变黄了,酒店老板不知道身影,该怎么办呢?店里有冰柜等东西,可以用什么方法得到冰柜等财产作为补偿呢?

其它
2021-08-25 06:0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的《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
      拒此可知,企业破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企业必须是经营上的严重亏损;再是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另外,如果企业具备了企业破产条件,其要进入破产程序还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其破产,这样企业才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一)企业因严重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提出破产申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宣告破产: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企业、团体、个人给予债务人资助或帮助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能清偿债务的。
  • 报警处理,由警方调查
  • 您好:可以在网上投诉。或者报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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