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表弟,在广州被一两轮摩托车撞到,导致左手中指断裂,摩托车逃跑,经鉴定是轻伤二级,这样能陪多少钱

2019-02-09 11:04: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因为打架造成了对他人身体伤害达到了轻伤以上的后果,因而触犯了刑法【故意伤害罪】量刑上,司法解释中规定,使一人轻伤的,6个月-1年6个月有期徒刑。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因此考虑自首的情节,在量刑上一般会从轻,判6个月左右。这样的案件,造成的伤害不是很大,但是不判刑又不好,因为要考虑被害者的利益和内心情感。
    一般而言会是缓刑,也就是不用坐牢。
  • 员工在下班途中发生的非本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是属于工伤范畴。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应当处以拘役,并处罚金,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
    (一)追逐竞驶;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造成死亡的。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应当对受伤的人进行损害赔偿,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残疾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情节恶劣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该人的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相关法条;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造成死亡的,即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 被车撞了费用赔偿: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