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自离的,没有离职手续,公积金怎么办,怎么提取

2019-02-09 13:13: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你是正常离职,也就是辞职的话,那么在转移社保的前提下,可以全部取出来,但是如果你是自离的话,就不行,只能提取自己缴纳部分,如果是辞职,你只需要到当地社保局转移社保,然后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就可以了,一般所需手续需要公司正式的辞职文件,身份证,还有公积金账号,如果你是自理的话,可以网上预约,但是预约只能提取自己缴纳部分,具体如下:以深圳为例。
    直接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修改密码(初始密码为你的身份证后六位),然后直接预约,到预约时间后到你所预约的银行柜台办理,然后三天到账。
    注意:
    1、如果你是中国银行的住房公积金卡,那么你预约的时候只能选择中国银行,但是只要是中国银行就都可以,就看你离的远还是近。
    2、不好预约,因为网上预约的人数多了,如你在观澜或者龙华你可以试试晚上00:10左右再预约,那个时候网站数据库更新,预约成功的几率大一点。
    3、登录前要下载密码控件,一般黑网吧的浏览器设置过不能下载,自然就不能登录。
    4、就算是银行礼拜六日上班,但是你不可能预约到周六周日。
    5、预约成功后到柜台办理的时候,只需要身份证即可。

    6、只能提取自己所缴纳部分。最多65%。
  • 异地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是需要员工满足提取条件之后,在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根据提取的原因不同提供不同的申请材料。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出差报销),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 员工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可以提前办理离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是从立法上赋予的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无法定事实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利益的充分保护。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能造成相对人利益的损害。因而,对相对人的保护是十分重要的,因而法律规定提前30天书面通知,这样便于用人单位及时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保持劳动过程的连续性,避免因解除劳动合同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减轻或者避免给用人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提前30天是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因此,30天未满,劳动者不能擅自离职,但用人单位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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