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面临拆迁,有两个房产证两个土地证,之前量房屋面积时按一户量了,请问我能分成两户吗?

拆迁补偿
2019-02-09 15:54: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农村建房需要取得宅基地建设的许可,如果私自盖房可能导致无法取得土地使用证。《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如果你符合申请建设宅基地的条件,建议你先到相关部门申请审批手续。
  • 拆迁房没有房产证能获得补偿吗?一般来说,房屋产权证具体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
    没有产权证又分为以下几种情形。第一,各种证件齐全,只是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
    这种情况房屋所有权人就不必担心了,房屋属于合法建筑。依法也应该享受到国家规定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待遇。
    缺失的产权证不必补办,只是在发放安置费时会扣除掉其办理产权费时应缴纳的费用。
    第二,证件或手续不齐全的违章建筑
    在此情形下有些还是可以享受到一定的补偿费用。
  •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土地证书是土地权利人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利的法律凭证,一套住房应当拥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两证齐全才算获得了完整的权利。凡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证书。  不办理土地证房屋可以过户吗  
    1、是小产权房,能不能过户,要问房子所在地的房产部门。  
    2、能否过户关键是两个问题,第一个是房产人的证是什么证,如果要上市,必须是国家承认的房屋所有权证,如果是宅基地或者无颁发产权凭证的部门出具的,那必然不能过户.第二个问题就是土地的问题,一般能上市的房产,土地必然是国家出让的,而你说的土地现在是集体所有.而该房产所在土地是否经过审批规划,如果是的话,那在补交一部分土地出让金后应该就可以过户,如果是私自建立的,那没有新政策的出台,必然是不能过户的。  
    3、在房产没有过户到你身上之前,你仍然没有取得房产的所有权,自然无权买卖.而且现在土地尚属于集体所有,所以(如果能上市的话)必须要在办理完相关的土地出让,房产所有及土地使用过户后才能买卖。  
    4、如果拆迁,你必须证明你是该房产的所有人及土地的合法使用人才可以得到补偿,否则的话,如果上述房产拆迁,你只能请求房产的出售人给与你赔偿,而不能要求拆迁方或者国家补偿。  
    5、过户通常有赠与与买卖两种办理方式,赠与是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到公证处办理,办理后去房产部门过户/买卖是买卖双方拿签署的买卖合同到房产登记部门过户.赠与的费用是公证费+税费.买卖只有税费,但税种相对赠与要多些.相互比较现在买卖手续相对便宜些。
  • 按照新政策发证。
    根据《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第七点内容,按照不同的历史阶段对超面积的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发证: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
      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确权登记。
    其面积超过各地规定标准的,可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按照各地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确权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