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邻居2012年打架对方轻伤,我被关看守所十天后。双方和解并对方写了谅解书我方赔偿两万元。现在我到公安机关彻消案行吗?

2019-02-09 19:54: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对于打架治安案件,不构成犯罪的,派出所要以调解处理,调解不成或一方拒绝调解的,双方都可能被依法罚款、拘留。以下是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并得到谅解的,属于从轻处罚的条件。并不能撤诉案件。具体量刑由人民法院审理确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 轻伤案件,原告具有非常大的选择权,因为,这属于轻微刑事案件性质,可以公诉,也可以自诉,所以,只要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再提出取保候审,公、检、法三机关一般情况下都会同意,除非该嫌疑人有前科,或者经常违法,如果采取取保候审,便会影响刑事诉讼,或者打击被害人的情况下,是不会取保候审的。
  • 打架造成他人损害的,通常应当依法进行相应的赔偿,否则被打伤的一方有权依法起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责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应尽量同受害人进行协商,并积极赔偿,获得对方的谅解书,从而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时能够减轻相应的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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