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今年4月9月回老家的后山釆青,被人用棍棒误打导致左手肱骨外上髁骨折,不知此属什么等级的人身伤害?能否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现公安派出所正在协调进行人身伤害赔偿,如果协调无果的话,能否提请刑事带民事诉讼,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被打的还有一人耳膜打穿,属什么等级的人身伤害?该如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呢?
人身损害赔偿
2019-02-09 21: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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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殴打他人的,打人者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
民事责任:要赔偿受害人因殴打行为而遭受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
2、行政责任:公安机关对于打人者可处以拘留、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
3、刑事责任:殴打他人,导致轻伤以上后果的,涉嫌构成
故意伤害罪,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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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人身损害事实后,确认造成人身损害的相应的责任,根据责任大小来承担相应的责任。人身伤害赔偿需要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确认具体的赔偿数额。
《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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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发生人身损害赔偿可以申请相应的赔偿,但是具体的则要视人身损害的具体情况来看,通常包括以下十个项目:
一、医疗费
二、误工费
三、护理费
四、交通费
五、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七、营养费
八、残疾赔偿金
九、残疾辅助器具旨
十、精神损害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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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赔偿的标准: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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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