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亲戚的孩子甲(19岁)持刀抢劫,被害人死亡(未清楚是抢劫过程中致人死亡还是抢劫后杀人)。现在甲的父亲病危,已掏空家底,无力赔偿受害人损失也无法达成调解,这种情况要怎么判刑呢?民事赔偿又是怎么计算的?

刑事辩护
2019-02-10 08:17: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致人死亡的情况下,按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是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决定,请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如果14周岁以下犯抢劫罪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超过14周岁未满18周岁需承担刑事责任,但依法应当减轻、从轻处罚;
    其次,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犯抢劫罪的要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至于抢劫的金额,除了数额巨大的,一块钱跟一千块差别不大。
    综上,如果未成年人人持刀抢劫无自首、立功等情节的,一般会判处1-2年左右的有期徒刑。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法院量刑时“应当”宣告缓刑的情形,“如果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应当宣告缓刑:初次犯罪;积极退赃或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具备监护、帮教条件。”未成年罪犯具6种情形或免刑,司法解释规定,未成年罪犯根据其所犯罪行,可能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悔罪表现好,并具有下列6种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37条的规定免予刑事处罚: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共同犯罪中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其他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
    三人年龄在14~18周岁期间,适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相关审理规定,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且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系初犯,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或者适用缓刑。
    另外,法律没有规定被判缓刑的未成年不能上学,毕竟接受教育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如果学校方面同意,可以继续学习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