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年前帮一个哥们担保了3万块钱,签订合同好像是2个月,每个月利息是3000,应该是10个点吧。滞纳金一天是100元。我知道利息肯定不合法了,超的太多了,但不知道滞纳金是不是也太多,滞纳金好像是万分之5吧,所以感觉这个滞纳金也不合法。还有我们就签了2个月合同,但是那哥们还了?一年的利息,加起来都3万6千了,都超过他的本金了。现在那个哥们没有钱还了,债权人找到我了,让我还。但我听人说合同到期之后6个月内债权人有权利起诉我这个担保人,要求我还钱,但是超过6个月不起诉合同自动失效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这都过了10个月了我这个担保人还需要还钱吗?还有我现在想看合同,那个债权人总是找借口不让我看,说要我还钱才给我合同,我该怎么办。我可以凭感觉这个合同不合法起诉债权人吗,合同只有一份在债权人那里。希望懂行的哥们帮我看一下,主要我想知道滞纳金和不合法,还有合同期限已经超过6个月了,我这个担保人还有义务还钱吗?

2019-02-10 11:53: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具体可以高利贷一方协商。 担保人给借款人作担保,向高利贷作担保的同时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第一,超过法定利息的4倍的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第二,超过担保期限的担保人也不承担担保责任。
      高利贷就是一种超过正常利率的借贷。至于利息超过多少才构成高利贷,由于在立法和司法中都没有统一的规定和解释,在实践中只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对具体的借贷关系进行具体分析,然后再认定其是否构成高利贷。
    这种观点还认为在确定高利贷时,应注意区别生活性借贷与生产经营性借贷,后者的利率一般可以高于前者。因为生活性借贷只是用于消费,不会增值;而生产经营性借贷的目的,在于获取超过本金的利润,因此,它的利率应高于生活性借贷的利率。
  •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对于债务关系,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归还日期,可以随时要求归还,自双方约定的还款日期或偳还之日起两年内如果没有追讨过,则法院不再支持,但在这期间每追讨一次,两年的时效期间就重新起算。
  • 民间借贷合同中担保期限已经超过六个月的,如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责任已经免除;如果是提供一般责任保证,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保证责任免除。具体按下列方式计算确定:
      
    1、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保证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
      
    2、提供一般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
  • 担保需要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贷款担保人需要的注意事项:
    建议应在担保合同上写明,只有当债权人通过诉讼,确实无法收回贷款的情况下,你才履行担保责任。
    这样会最大限度的保障你担保人的权利。比如说债务人只要有套房没有被拍卖,担保人都可以拒绝履行担保责任。贷款担保是指按合同约定,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一种保障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法律措施,当债务到期未受清偿时,债权人依法行使担保权以清偿债权的法律行为。
    贷款担保的充足、可靠程度直接影响对贷款质量的判断。特别是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无法满足还款需求时,贷款担保往往从次要还款来源变成直接、现实的还款来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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