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和前夫是去年离婚的,我和女儿的户口还在前夫的村子里,现在他村旧村改造拆迁安置,我和孩子得走他家户口,我把租金费用给他,得依托他家房产才可安置,请问这种情况我和孩子安置之后还有什么后遗症吗?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2019-02-10 13:13: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户籍在册的公有住房拆迁,离婚前一直实际居住。离婚时没有作出处理意见,离婚后房屋拆迁,一方主张拆迁利益可得支持。
      
    二、原告户籍在册男方父亲名下私房内,房屋来源于婚姻存续期间男方父亲的私房拆迁安置。原被告实际居住。离婚时,对该房屋主张居住权没有得到支持。
      
    三、不是拆迁私房权利人,婚姻存续期间房屋拆迁,安置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离婚时,一方主张房屋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院支持。
      
    四、私房拆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资所购房屋,虽未转移物权归属。但离婚一方主张拆迁利益也可支持。
      
    五、属案外人私产,拆迁补偿按人头固定平方。离婚后,可获等平方的现价补偿。
      
    六、农村宅基地房屋。非建房出资人,作为登记的立基人口,有权主张分割拆迁利益。
      
    七、农村宅基地房屋,建于婚前,结婚时无户籍在册,户籍性质为居民,离婚后主张拆迁利益不获支持。
  • 由于我国目前已经不再认可事实婚姻,因此同居的解除不需要双方通过协议后进行离婚登记或者到法院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解除同居关系需要什么程序,因此只要双方当事人自己分开后,便可以解除、
  • 如果是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你要上户口,带好申请材料,则需要:

    1、先持离婚判决及判决生效证明书(证明书可以是原法院经办人签署书面意见加盖法院印章或业务庭印章即可);
      
    2、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持户口本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3、持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派出所,由原派出所在准迁证上签署准予迁出意见,再将准迁证交迁入地派出所即可。上面说的是孩子已经上户口,需要迁移的情况,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因此,孩子户口随谁与房子的分割并没有太大的关系。
  • 房产证是你的名字,那房屋的所有人就是你,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该房内还有其他人的户口,他们可以主张居住权,问题出在这里。你不处理该房产,大家相安无事。但如果你要出卖房房屋事情就来了,他们不同意迁户口,卖房就碰到麻烦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