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老公经常家暴,准备离婚,我们有个9岁的女儿,我想要得到抚养权,他不同意孩子归我,我应该怎么做?

离婚
2019-02-10 15:05: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变更小孩的抚养权,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解决。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 关于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例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具体关于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内容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婚姻法》第36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也就是说,在哺乳期内,孩子是由母乳抚养的,一般应由母亲直接抚养,而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孩子会判给女方的情况:   第
    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
    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主要根据以下原则确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法律经验编辑小提示:   鉴于上述,离婚的当事人,如果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最好做到如下几点: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 离婚首先应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将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进行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