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结婚13年,有一个孩子12岁。但是没有办理结婚证,现在离婚了财产该如何分配呢?谢谢!

离婚
2019-02-10 15:55: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2.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后,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同居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同居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3.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4.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10.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 有孩子但是没结婚又不想在一起想离婚的话,财产应当按如下方式分: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视为共同财产,则应该按照婚姻法的规定,适用平等分割原则处理。如果一方有证明其财产是个人的,则不能分割。
    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 《婚姻法》46条的“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向法院提出自己的要求。当暴力发生时女性不要示弱
      另外,预防家庭暴力很重要的一点是要重视婚后的第一次暴力事件。
    许多家庭暴力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女性的一再忍让,使男性的施暴成为习惯。当暴力发生时,女性应该不示弱,让丈夫知道你是不可以忍受暴力的,婚姻中充满着心理较量,任何一种婚姻模式究其根源都是自己创造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