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媳妇要和我离婚,有一个五岁的孩子,有二级残疾,法院会把孩子判给谁?

离婚
2019-02-10 19:21: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家暴是原则性问题,是绝对不能容忍的!如果他不悔过的话就跟他离婚,否则女方会不断受到伤害,靠女方一个人无法维系婚姻。
    女方可以先与男方分居,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可以通过诉讼离婚
    万一再挨打要果断呼救、报警、验伤,这些都是证据。就算没有证据也可以起诉,就是法院一审不一定判离。
    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
  • 离婚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两周多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双方均要求抚养的,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身心健康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另一方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对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考虑该子女的意愿。同时在次产分割上,也应当适当考虑子女的成长,合理分配。
  • 办理离婚时候必须协议婚后共同财产还有孩子抚养权,婚前财产是不予分割的。要是协商不成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