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男方结婚前以个人名义借给他四万元,他婚前买了房子并把产权证写上自己的名字,并以个人名义进行了银行贷款。结婚后也没有还四万元,现在准备离婚,请问我是否可以根据借条向法院起诉房屋产权分割?(房产证在婚前办理下来,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并且按揭贷款也是以他个人名义贷的)

2019-02-11 06:30: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就离婚方式而言,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需要准备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双方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二是诉讼离婚,一方到另一方长期居住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准备准备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各一份复印件,并写起诉状一并递交到法院立案庭立案,然后等待法院传唤和判决。
  • 看实际出资情况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是最高院对现行婚姻法的有效补充。解释指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夫妻双方对于婚内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协商分割。如果双方能够就房产分割的方法达成协议的,只要记录到离婚协议书中即可。如果不能解决,就需要通过法院起诉来解决房产分割的问题。
    通常来说,法院会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的一般规定,对夫妻双方共同房产进行分割。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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