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已经过户,余款银行还没放,业主提前给了我们钥匙,这在法律上是不是已经默认交房了?之前业主也答应了赠送家具,但是没在合同上写明,但有当着中介面前说,并且交钥匙时,也列了家具清单,业主也确认签字。但目前因为公积金放款慢,业主非常不耐烦,要求收回钥匙,把家具毁掉,不再赠送。她的要求合法吗?如果拒不还钥匙在法律上是可以的吗?

2019-02-11 08:06: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并且就房产的归属,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的予以约定,通常情况下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手续后,该离婚协议书就发生法律效力,双方的约定生效。因为没有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以女方享有的属于债权,并非物权,不动产所有权的变更以房产登记为准。
    建议双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这样就不会再有任何的纠纷。
  • 您好,“和房主口头协议房屋交易税等过户费用由我买方承担”,这个约定是否成立存在瑕疵,如果能够证明这个口头承诺无效,而你们之间的定金收据上也没有关于税费的承担,可以结合一般情况理解,房子的个人所得税一般由卖方承担的经验,您就没有理由承担。那么,双方不能达成买卖合同的责任就不在买方,也可以说,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买卖关系不成立。
    这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那么,买方就有权利要求卖方返还定金。如果最终责任属于卖方,就是双倍返还定金。
  • 在二手房买卖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查看房产证,土地证,个别地区还有契税证);
    2、产权是否明晰无纠纷(是否有抵押,查封,离婚析产,继承,共有权人状况);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须注意:买卖不破租赁);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是否有土地抵押,查封等);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是否在动迁红线内);
    6、房屋是否合法 (不要有违规搭建等,无法办理过户);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福利分房等);
    8、水电气暖物业费用是否拖欠,该房产内户口必须迁移(特别是学区房) ;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选择全国连锁的正规品牌中介机构办理,避免黑心中介吃差价等);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违约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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